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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监督工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开展,我站监督抽查抽测试验检验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市场公开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委托专业性强、综合信誉良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邀请有意向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服务名称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二)采购服务内容
我站日常、专项等检查中需要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的检测项目。
二、遴选入围服务供应商管理
通过服务采购询价方式,确定遴选入围服务供应商名单。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时,于遴选入围服务供应商名单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此次抽查抽测试验检验工作配合单位。检查过程中需配合协助现场检测或材料抽取的,配合单位应派员协助我站开展检测工作。若被抽取后连续三次无法配合的,或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以清出,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二)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询价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附表)等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3年在泉州市从事类似的相关行业服务业绩说明;
5、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6、技术人员一览表;
7、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人应符合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设立本地试验室,且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以及见证取样检测的资质要求。
(五)服务报价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核定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0〕函92号)规定收费标准的70%为较高限价,原则上以较低价中标方式。
四、报价须知
(一)响应文件包括:
1、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服务报价。
(二)本次询价采购由我站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开标,以服务报价较低计取(原则上不得低于五折),并在双方自愿同意最终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服务商,签订合同协议。
(三)本次询价采购成交服务商,采用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遴选入围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合同协议签订、服务成果交付时间
合同协议签订:在通知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签订。
服务成果交付:检测成果文件必须在检测周期+2个工作日内出具(如遇特殊情况应配合尽快出具)。
(五)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五、询价通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4日
(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1043号(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办公楼二楼检测股)
(三)注意事项:2023年8 月4日18点前,报价人应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林飞燕 联系电话:0595-22100486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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