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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重庆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建筑工程、金科照母山项目B5-1/05地块二标段工程9号楼(详见附件)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绿建处 吴俊楠
电 话:023-63670797 63670808(传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邮编:400014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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