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根据《关于收集 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函》(湛市监信函〔2021〕199 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制定了对在我市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开展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计划,拟抽查比例不少于50%,并于2021年10月21日至25日实施了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我局于10月20日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11家联网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了6家作为检查对象,分别是: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徐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湛江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吴川市建设工程材料试验室,抽查比例为54.5%;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人员(刘朝雄、黎文雄),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检测能力、检测信息上传、检测事项台账、档案、检测报告签名及报告真实性等内容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检测机构未及时向我局告知其新增检测人员、离职的检测人员和在湛江市质量工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删除离职检测人员信息或注明离职状态;
(二)个别检测机构因未更新检测系统导致部分检测报告未能在管理平台上显示;
(三)个别检测机构委托单签名不规范,个别原始记录无设备信息、无标识页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被检单位要立即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于2021年11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档案信息和管理,及时将检测信息上传市监管平台,对离职人员及时删除信息并函告我局。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的抽查、巡查,要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检测业务加大检查频率,对辖区内存在弄虚作假的检测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202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存在问题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朝雄;3588060)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上海市关于请持有本市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尽早提出延续申请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