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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锦州建安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5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下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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