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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现将《乐山市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邮编614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910858194@qq.com
附件:1.附件1乐山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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