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按照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墙〔2012〕8号)和《襄阳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襄墙节〔2018〕6号)文件要求,经业主申请,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审核,现对聂晓冬等30户符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策
联系电话:0710-3247226
附件:2023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马鞍山市政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全省住建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下一篇:政策新闻 | 《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公示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