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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对阜阳市建筑业企业开展2024年度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和抽查方式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以重点检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机关纪委、局安质科的监督下按2%的比例抽取,共抽查49家企业的118项资质(名单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1.注册执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及自有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是否完善。
3.是否有违反《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行为。
三、核查时间和形式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业企业逐项认真填写《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附件2),《核查表》与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归还)、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和工程师的社保清单装订成册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市建管处发展科(颍州中路建设大厦10楼)。我局将通过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比对核查。
四、结果处理
1.核查合格将予以网上公布。
2.核查不合格将予以通报,责令企业整改,整改期限为自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期内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不能承揽不合格资质项对应的新工程,暂停企业参与评优评先。整改完毕后重新复查,整改复查仍不合格,将予以网上公布,并按程序依法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五、核查纪律要求
1.被核查企业要认真对照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资质标准以及建筑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完善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被核查企业在资质动态核查过程中,不得有违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直接认定为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因虚假材料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1.核查企业及资质名单
2.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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