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资料,免费赠送VIP会员!
* 主体类型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所在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在职位
* 姓名
* 所在行业
* 学历
* 工作性质
请先选择行业
您还可以选择以下福利:
行业福利,领完即止!

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NULL

ad.jpg

政策新闻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发布于:2025-02-08 06:45:17

网友投稿

更多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60号)规定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按照我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60号)规定的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自2022年11月1日起,资质将到期的检测企业可申请资质延续。

三、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五、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延续。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7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未标题-1.jpg

上一篇:政策新闻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 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