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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和《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全州建筑业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州取得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采取“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本地注册企业总数10%比例抽取)
二、检查内容
1.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既有的全部资质对应标准要求条件的情况;
2.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3.建筑业企业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信用档案信息登记情况;
4.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承发包及合同履约、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市场行为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
受检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技术装备信息、在建项目信息,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表格及相关原件报送恩施州住建局市场监管科。企业应如实提供检查资料,全面准确统计上报检查资料,对于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未规定时限提交材料的,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检查程序
我局将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核实检查,必要时也对受检企业的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实施联动核查。
五、检查结果
经检查不合格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撤回其资质许可;受检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检查资料的,视为不合格。
检查结果以及对违规企业作出的相应处罚和处理决定,我局将履行告知程序,在恩施州住建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于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在“一体化平台”发布。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表》下载链接: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1906/t20190604_1443490.shtml
恩施州住建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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