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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新余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围绕《新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协助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提出合法性的意见。今年法律顾问指导行政诉讼工作4件,协助起草和审核材料及合同协议13份。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在报新余市人民政府决策前,均采取专家咨询,召开评审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经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对9件其它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多次召开专家评审会。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财务、法治建设等工作相关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目前在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9个方面共300余条。
(二)严格开展行政执法。一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三项制度”质量考评工作,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二是强化监管。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对全市住建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停工、停业以及资质资格撤销外,还函告城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全年市本级向城管部门移送违法违规行为65次涉及97个项目、企业。
(三)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新余市住建局不断聚焦企业关注关切,创新创优服务,全力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工程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审批结果电子证照(书)的应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实现电子凭证率94.7%,实现电子证照(书)种类36种。完善我市审批管理系统功能,企业可以在审批管理系统中使用电子材料申报、签章,进一步便利企业报建。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企业网上缴费。联合制发《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一链办理”实施方案(试行)》,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发了《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检查2次,单部门检查6次,抽取企业55家,抽取项目33个,接受省厅下发任务3次,向城管部门移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中违法行为1次(涉及6个项目)。
(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大意义,按照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要求,强力推进解决住建领域信访工作。全年通过12345系统及市信访局转办共受理信访件1508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回复率均为100%,做到了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案329件,调解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83亿元;房地产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及全市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实现了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目标,有力维护了住建领域和谐稳定。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按照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帮扶乡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组织村委干部和附近村民集中学习,并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八五”普法,结合每年的“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平安建设宣传月”和推进信访法治化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显示屏播放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好法治宣传。今年深入基层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共7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确保规范执法,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我局按照年度普法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举办业务技能培训、参加线上网络培训及知识竞答等。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知识水平、素质能力得到了提高,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全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0余次,组织观看旁听审活动1次,参加法律知识答题3次,参加行政执法视频专题培训1次,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培训达100%,考试成绩均优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组织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住建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同推进、同落实。
(二)制度建设。推进完善规范住建局内部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与审查流程,严格把关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定期清理不合规文件。严格规范住建执法队伍律法行为,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推进住法治建设工作监督职责。
(三)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有效保障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后盾,推动住建法治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四)学法普法。带头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讲座,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开展住建领域“法律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向企业、群众普法法律法规知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新余市住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精神,推动住建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住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住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以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为主责,组织做好年度任务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等常态化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工作,不断提高住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是深化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更多的企业、单位和群众了解执法全过程,促进执法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住建法治队伍思想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各类培训,同时,加强住建系统法治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法治素养。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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