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资料,免费赠送VIP会员!
* 主体类型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所在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在职位
* 姓名
* 所在行业
* 学历
* 工作性质
请先选择行业
您还可以选择以下福利:
行业福利,领完即止!

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NULL

ad.jpg

政策新闻 | 2025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5-02-24 12:06:25

网友投稿

更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办〔2025〕6号

相关处室:

    现将《2025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2025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5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使用。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严格计划实施,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对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3%;实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持续推进差异化监管。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情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次数占比达到90%以上,进一步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一单两库”。依托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行添加非经营主体、自然人、项目检查等个性表单内容,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应纳尽纳”,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查前准备和查前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抽查检查质效。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按照“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的要求,强化处室内部及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检查机制。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定人定岗、定责限时,确保抽查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利用办公手机下载双随机执法检查系统的APP软件,拍照固定证据后,统一传送至平台进行研究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对能够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杜绝未经市、县部门同意,强制性派发检查计划的行为。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办法,受检对象的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录入监管平台,如实归集到其名下,后续处理结果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

    (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执法监督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同步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推进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住建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严格把关,明确1名副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过程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及时调整监管平台中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变动情况并进行分类标注,每月25日前将工作月报表反馈法规与改革处汇总,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二)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各处室要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每项抽查计划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把关,严格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决防止摇号抽查审核把关不严、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超时等现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同时在实地检查中,要注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营商环境的认知度。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要求,对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组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对在抽查检查中造成企业反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的处室,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未完成抽查计划或拖延检查计划的,按照《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将在季度和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联系人:王爱民  87805397

附件: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2月24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未标题-1.jpg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