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资料,免费赠送VIP会员!
* 主体类型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所在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在职位
* 姓名
* 所在行业
* 学历
* 工作性质
请先选择行业
您还可以选择以下福利:
行业福利,领完即止!

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NULL

5cdd2dc095060.jpg

政策新闻 | 日喀则市住建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于:2024-09-27 10:20:07

网友投稿

更多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职责。组织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及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本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拟订并指导实施住房建设规划,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

(四)承担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执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统一定额、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组织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电力、 能源等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的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自治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建筑活动。

(六)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 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0个,副科级1个)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市政建设科 4、建筑市场监督科 5、房地产市场监督科 6、人民防空科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9、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10、城建档案馆 1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实有人数74人(其中援藏干部2人、行政30人、参公8人、事业17人、机关工人2人、公益性岗位1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8,880.64万元,支出总计58,880.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230.95万元,增长171.96%。收入及支出各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款,具体为:一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二期)30995万元;二是日喀则市吉林路排水整治项目(本级配套)3000万元;三是日喀则市危化品停车场1084.99万元;四是北郊公租房小区、南郊公租房小区、葛洲坝小区、阳光苑AB区总坪管网维修619.37万元;五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旺达幸福小区、公路小区、江洛康桑小区)1264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8,880.64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8,880.64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8,88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80.6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8,8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49万元,占3.23%;项目支出56,974.15万元,占96.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880.64万元,支出58,880.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各增加37230.95万元,增长171.96%,收入及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款,具体为:一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二期)30995万元;二是日喀则市吉林路排水整治项目(本级配套)3000万元;三是日喀则市危化品停车场1084.99万元;四是北郊公租房小区、南郊公租房小区、葛洲坝小区、阳光苑AB区总坪管网维修619.37万元;五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旺达幸福小区、公路小区、江洛康桑小区)1264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9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5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66.14万元,增长70.5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二期)30995万元;二是日喀则市吉林路排水整治项目(本级配套)3000万元;三是日喀则市危化品停车场1084.99万元;四是北郊公租房小区、南郊公租房小区、葛洲坝小区、阳光苑AB区总坪管网维修619.37万元;五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旺达幸福小区、公路小区、江洛康桑小区)12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9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招商引资)39.98万元,占0.001%;(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19万元,占0.004%;(类210)卫生健康支出190.7万元,占0.004%;(类211)节能环保支出2206.49万元,占0.05%;(类212)城乡社区支出28981.87万元,占72.83%;(类214)交通运输支出1414.37万元,3.55%;(类221)住房保障支出6725.52万元,占16.9%;(类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55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79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底市财政下达(类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二期)3099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5972.4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3.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3.2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41%。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86.95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7625万元,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项目1461.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类212)城乡社区支出-(款21216)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项2121699)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7625万元,占92.34%;2、(类214)交通运输支出-(款21472)车辆通行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61.95万元,占7.6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6.95万元。

其中:1、(类212)城乡社区支出-(款21216)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项2121699)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7625万元,占92.34%;2、(类214)交通运输支出-(21472)车辆通行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61.95万元,占7.6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7625万元;二是新增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项目1461.9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类)支出0万元,占0%;(类)支出0万元,占0%;(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8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上节约使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检测费,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2.95万元,下降25.18%。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8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上节约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项目资金相关科室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主体和职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住建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运转经费650.06万元、日喀则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830.28万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建设2650.8万元。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1669.94万元,执行数为39793.68万元,完成预算的64.5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我单位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细化和及时,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预算总收入为6166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18万元,项目支出59631.7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完成率为39783.68万元,占总预算64.51%;二是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完善预算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单位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账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控制度。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因今年部分大型项目年中开工,部分大额资金年底到位,导致整体资金支出进度相对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细化相应的预算指标,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二是下一步我局在预算执行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查找不足,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紧盯督促各科室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2024年完成财政下达目标任务。

(三)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查看项目资料,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各县报送的数字进行了汇总,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城市建设方面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从项目方案、规划、设计源头抓起,加大项目规划方案论证,严防因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不论证充分影响工程推进不力的问题,确保按计划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强化各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总体评价97分。为使绩效评估真正客观公正,今后评估工作应有专门的小组负责,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要重点突出对发现的问题的解决,绩效评估应以发现问题为突破口,着眼于解决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得评估工作的成果为各级各部门决策依据。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44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实际在职人员变动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55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1665.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418.8平方米,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其他5246.4平方米。

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原人防办机动指挥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2023-404001-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未标题-1.jpg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巴彦淖尔市住建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动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上线工作

下一篇:政策新闻 | 扬州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公示【晴翠苑项目二期工程】

60acb4e0ef11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