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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中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要求,推进本市建筑运行、维护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污染和碳排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二、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三、项目经费
人民币2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
结合《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要求,通过调研典型省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际运行效果,聚焦绿色建筑项目运行、维护、节能减碳情况和用户使用体验,梳理不同公共建筑类型(如办公、商业、医院、学校等)的运行情况,研究形成适用于本市的绿色建筑关键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绿色建筑评价实施路径,促进建筑绿色低碳运行,发挥绿色建筑效益。
五、项目成果
1.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报告;
2.2篇以上期刊论文。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七、申报条件
本项目承担单位征集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等组织和机构,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应明确各主体相关责任和义务。
(一)申报单位(含联合体)基本条件
1.熟悉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2.项目组至少具有1名正高级职称、2名高级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且均须具有相关领域2年以上研究经验。
3.项目组需专业配置适度、人员结构合理,与项目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在北京市绿色建筑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正高级职称。
2.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验收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八、申报材料
1.参选函(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项目申报书(附件3);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经费使用分解明细;
7.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复印件;
8.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线下提交申报材料的方式,申报单位需通过线下寄送方式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17:00前(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可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申报”字样。
十、比选方式
1.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2.申报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
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评选小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和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申报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单位。若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4.如申报单位不满3家,将重新征集。
5.比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签订
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项目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十二、过程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合同确定的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内容,提交项目成果。项目期间,除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验收外,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2.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项目经费应单独核算,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在完成项目后开展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如委托单位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延伸审计。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唐小涵
联系电话:010-55597911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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