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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并指导各县市住建局近期对全州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组织开展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核查,存在主要问题是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机械设备不足的问题(无固定经营场所或注册经营地址不符、联系不上企业人员、未提供有关资料进行核查等均视为不合格)。本次通报涉及存在问题的建设工程企业共计32家,其中建筑业企业3家,监理企业2家,勘察设计企业27家。
二、处理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文件规定,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限以整改通知书上时间为准),存在问题企业整改完成后报属地住建局进行复查,逾期仍未达到相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法依规撤回其相应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三、相关要求
各建设工程企业要高度重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目前,资质动态核查已常态化开展,对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2023年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855-82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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