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3月10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一、遂宁经开区正黄翡翠天骄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运输遂宁经开区正黄翡翠天骄项目的装修垃圾,运输量约为1000立方米,经分类处理后运输至位于遂宁经开区遂乐路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
(四)运输路线:遂宁经开区富源路正黄翡翠天骄项目—天宫南路—开善路—西宁大道—中环线—遂乐路—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
(五)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使用合法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3号”。
(六)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广西住建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48批广西越州建筑工程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通告
下一篇:政策新闻 | 马鞍山住建局关于临时调整2025年一季度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建、市政)信用评价信息申报时间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