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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5 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金华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物品材料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 年 1 月 1 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 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 1 次,不超过 2 万元。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二、补贴申领程序
补贴申请人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登录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具体上线时间以公告为准),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补贴申请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 18 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三、申请通道
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申报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补贴,"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于2025年3月13日正式上线!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直接访问。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上线初期将采用预约制方式进行申报,每天9:00-12:00,13:00-18:00,19:00-22:00三个时间段可进行线上申报,后期将根据各地实际申报情况进行优化完善。
四、 咨询热线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住宅:0579-82368671 农村住宅:0579-82367126 |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住宅:0579-82179185、82176857、82191586 农村住宅:0579-82191867 |
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9150129 |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住宅:0579-88884945 农村住宅:0579-88889837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6869352 |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住宅:0579-85580012 农村住宅:0579-85580011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9293762 0579-89293729 |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9385522 |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9076921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4509127(政策咨询) 0579-84501755(农村住房咨询) 0579-84663239(城镇房屋咨询) 0579-84666566(资料受理咨询) 0579-82235466(金磐开发区范围内咨询)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79-82064626 0579-82433533 |
我局将适时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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