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计分排序规则的通知》(淄建发〔2020〕15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椎的通知》(淄政办〔2019〕9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综合计分排序情况进行公示。
一、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实行日常受理制度,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纳入配租轮候排序。
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排序,按保障对象的综合评分高低确定。如2户或2户以上保障对象的综合评分相同分值,依次按照保障对象家庭困难程度、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先后、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大小确定轮候顺序。以上方式仍不能分出先后顺序的,按照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轮候顺序。
三、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入围家庭,在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之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排序更新。
四、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保障性房源情况,按照配租时间节点的综合计分情况,以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配租。
因合理原因自愿放弃配租的,需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配租时,未按规定选择住房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再受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
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馈,反馈电话:7166796。
附件:临淄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综合评分明细表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1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关于丹东做好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关于北京打印2024年3月11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变更页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