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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600000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执法管理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管理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建设综合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印发《中共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读书班,完成县处级以上实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栏网络课程4人,带头示范做表率,抓实党支部日常学习,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8次,以案促学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推动住建行业经济稳步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2024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779,000,000.00元,增速-1.90%;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554,000,000.00元,增速-33.80%;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完成770400万平方米,增速-12.00%;房地产建安投资3,955,000,000.00元;房地产业劳动工资总额增速总额增速-3.50%;公共设施管理业(除游览景区管理)工资总额增速9.50%;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全年完成营业收入32,000,000.00元,增速-40.00%;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工资总额预计增速-10.00%。
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快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措施,印发《德宏州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措施》等支持政策;印发《德宏州取消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措施的通知》(德建发〔2024〕 71号),严格落实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细化落实降低房贷利率、下调首付比例等政策,用好调控自主权,发挥公积金作用,调整限购政策,充分释放居民购房潜力。二是保交楼工作扎实推进,争取346,000,000.00元专项借款开展保交楼工作,支持14个项目3406套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保交楼。截至12月底,已建成交付3406套,交付率达100.00%,全省排名第1。三是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综合运用国家土地、金融和司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全州43个项目3382套住宅保交房。截至12月末,交付房屋3011套,建设交付进度达89.03%,全省排名第4位。四是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截至12月末,我州在册白名单项目10个,9个项目通过信贷审批并获得授信787,000,000.00元,8个项目实现信贷投放,完成信贷投放671,000,000.00元,投放率85.37%,居全省第14位。五是加快发展旅居地产。通过旅游业,带动了外向型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实现住房消费由州外二成向五成的转变,形成旅居地产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支撑作用。2024年,新房市场外地人(含州外)购房2779套,占年度成交总量(5976套)的46.50%。
4.坚持围绕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一是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55个小区,全部开工,开工率100.00%。农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954户,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00%。671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00%。二是持续推进“一水两污”建设。累计新建燃气管网15.26公里,完成率100.00%;新改建供水管网46公里,完成率100.00%;新改建污水配套管网55公里,完成率100.00%;改造雨污分流管网28公里,完成率100.00%;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00%。三是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全州共有45个乡镇(不含5个城关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乡镇有33个,覆盖率为77.78%,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是推进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全州4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其中:芒市10个乡镇、梁河县8个乡镇、盈江县14个乡镇、陇川县8个乡镇、瑞丽市5个乡镇)已实现镇区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设施覆盖率达到100.00%、已达标)。五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要达到88.00%,截止目前,全州共有2849个村庄,覆盖村庄2718个,覆盖率95.40%。六是推进边境幸福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涉及4个县市57个抵边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均已达到100.00%。七是坚持常态化推进,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我州历史排查出来的3条,瑞丽市团结大沟、芒市芒核村排洪沟已完成整治,并达到“初见成效”,瑞丽市姐告小河调出“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5.坚持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加快绿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质。2024年实施绿化项目176个,累计完成投资约331,000,000.00元,新增绿化面积约241000万平方米,三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园、广场、口袋公园、游园等各类公园128个,全州公园数达162个共727.37公顷,预计全州建成区绿地率达40.89%、绿化覆盖率达44.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42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13%、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76.70%,各县市园林绿化品质和生态效益得到大幅提升,基本达到绿美城市建设标准。并充分利用“绿美德宏 人人植树”微信小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绿美城市专项义务植树8期、植树1958株,营造浓厚的植树氛围。二是完善公园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园、广场、口袋公园、游园等各类公园128个,全州公园数达162个共727.37公顷,综合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及健康步道串联成环,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42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13%,分别较2021年提高5.26、21.08个百分点。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芒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顺利进行,芒市和10个单位分别入选2022年度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推荐奖补名单,瑞丽市和10个绿美社区分别入选2023年度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推荐奖补名单,累计评价认定州级绿美社区147个。四是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工作。搭建线上义务植树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捐赠活动,自2023年3月12日上线以来,累计4791人次参与捐赠植树11633株,折算捐赠价值约3,970,000.00元;特别是梁河县先后开展了“群芳林”、“德馨林”、“政法林”、“文兴林”等7期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4295株,为绿美城市建设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6.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扎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在建的176个项目开展276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976条,下发整改通知280份,停工通知50份,行政处罚20起,共处罚款1,734,400.00元。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隐患298条,统一报废不合格气瓶7539只,行政处罚5次,罚款500.00元。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3次,整治安全隐患122个。二是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全州62个在建项目接入智慧工地平台,实际在线18个,已竣工40个项目。累计安装209个监控探头,对建筑工地实施24小时监控,发现扬尘环境监测报警157次,启动自动喷淋设施、雾炮机等降尘处置,目前全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指数可控。三是持续推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全州排查出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点位50个,清理违规点位建筑垃圾1705.5吨,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完成备案数83个,交通工程项目完成备案数3个,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项目108个。四是扎实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经营性自建房需整治销号3331栋,已全部整治销号,其他自建房整治销号率71.57%。
7.坚持围绕“住有所居”总体目标,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4年德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共6713套,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00%(按套数)。2022年德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为陇川县80套,已竣工验收,截至目前,已出租80套,配租率100.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96,179.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96,179.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3,703,333.43元对比增加了592,845.81元,主要原因为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密码安全评估改造升级维护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296,179.24元,其中:本年收入14,296,179.2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96,179.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3,703,333.43元对比增加了592,845.81元,主要原因分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密码安全评估改造升级维护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96,179.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96,179.24元,其中:基本支出8,589,579.24元,与上年8,087,633.43元对比增加了501,945.81元,主要原因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706,600.00元,与上年5,615,700.00元对比增加了90,900.00元,主要原因为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密码安全评估改造升级维护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功能科目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113,238.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二)功能科目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正常运转开支;
(三)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1,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四)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6,376.96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8.7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六)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3,461.12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7,009.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八)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54.7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083,718.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行政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十)功能科目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12,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管理工作、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密码安全评估改造升级维护等支出;
(十一)功能科目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955,400.00元,主要用于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十二)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7,282.72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一)2300321转移性支出—转移支付—住房保障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二)2300321转移性支出—转移支付—住房保障支出16,497,000.00元,主要用于个人购房缴纳契税专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为2024年、2025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133人次。
增减变化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24年、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一致,不增不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24年、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一致,不增不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000.00元,与上年143,500.00元对比增加了2,500.00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5,333,000.78元,其中,流动资产577,070.78元,固定资产1,923,54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10,000.00元,无形资产75,629.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5,681,272.6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8,271.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20250317035112750]
监督索引号5331000320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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