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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三库一平台”信息核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三库一平台”信息核验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核验工作效率和质量,严防登记信息弄虚作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现就建设工程企业“三库一平台”信息核验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前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填报企业核验信息,并向我局申请“企业信息核验”事项(业务指南:124.01企业信息核验,网址:https://zjj.dg.gov.cn/zjj_mgr/itemmanage/itemSecond/viewSecond.action?id=8a1288e993d935d80195602b7a445287)。
二、核验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年经营财务情况、设备信息、厂房信息、技术负责人信息。企业资质标准中没有设备、厂房要求的,无需申请设备及厂房信息核验。技术负责人标准中没有学历要求的,无需填报及核验学历信息。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厂房要求的,企业须先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厂房实地核查申请”事项(业务指南:124.02厂房实地核查申请,网址:https://zjj.dg.gov.cn/zjj_mgr/itemmanage/itemSecond/viewSecond.action?id=8a1288e993d935d801956a41ed76627e)。厂房地址为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将由厂房所在地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核查组进行核查;厂房地址为省内外市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函至厂房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请求协助核实厂房真实性。本市行政区域厂房实地核查通过或收到市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函意见后,企业方可申请厂房信息核验。
四、技术负责人证书核验要求:
(一)职称:人员个人职称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系统服务平台、各省技术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广东省人社厅信息共享系统。如上述渠道均无法查询,企业可额外提供职称评审表或职称公示或公告文件。
(二)注册证书: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注册证书的注册情况,在平台的从业人员端口输入人员身份证号码或注册证书编号查验证书的真实性。
(三)学历: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或提供学校、人社局、其他官方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五、除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注册人员信息无需核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联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22207989、22671739。)
来源:东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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