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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助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建发〔2020〕13号)要求,我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2024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重点围绕引领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科技需求,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研究、建筑业转型发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住宅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美丽宜居乡村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业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区直单位、高等学校和中央驻桂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已列入历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且超过一年时间仍未提出验收申请,或无正当理由提出延期申请的,不得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选题和指南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1—6),并于2025年1月8日前报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及申报材料用骑马钉装订,各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tkjc@zjt.gxzf.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具体工作委托广西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负责。联系人:韦爱萍;联系地址:广西建设大厦2407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联系电话:0771-2260042、13768586806。
附件:⒈ 2024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⒉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类申报书
⒊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研开发类申报书
⒋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申报书
⒌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类申报书
⒍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受理签收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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