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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共享单车市场配置完善管理机制的建议》(第0847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共享单车”为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也体现出一些市场无序投放的现象。为此,省级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2017年以来,交通部门积极推进《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力争早日将共享单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纳入法制化管理。2019年,我厅在参与修订《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专门增设共享单车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者应当配置相应的管理维护人员,做好车辆投放日常维护、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以及废弃车辆回收等工作,采取技术手段引导车辆租赁人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了共享单车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配备“找摆员”,专人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和车身容貌。
(二)优化日常管理。2021年底,我厅出台《四川省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评价办法(试行)》,将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其中,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参考。公安部门将共享单车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累计在地铁和公交站点、校园、医院、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和其他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施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5万余个,完善相关交通标志,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三)强化协同共治。我厅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出台城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市场投放份额定期考核、动态调整,防止企业随意过量投放,扰乱城市市容秩序。目前,成都市、内江市等城市已出台《成都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内江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厅牵头印发《关于促进我省互联网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强车辆动态监测和引导、规范企业运营行为、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加强舆论宣传等作出系统安排部署。
二、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市场主导。坚持“谁投放谁负责、谁运营谁管理”原则,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压实经营企业管理责任,通过增加巡查时间和巡查次数、在大规模集中停放区域实行定人定岗管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投入等方式,精准监控共享单车的运行轨迹,及时对车辆进行掌控和调度。
(二)坚持总量控制。共享单车管理涉及多部门,我厅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指导城市制定运营企业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质量与投放配额相挂钩的考核机制,科学评估论证共享单车需求量和交通条件最大承载量,科学设定车辆投放比例。
(三)加大设施保障。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城市市容市貌考核评价办法,督促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影响市容市貌秩序的共享单车管理、加大配套设施保障力度、规范有序停放,既不影响市容也方便市民出行。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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