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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准入清出机制,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城〔2022〕3号),市住建局对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截至2022年4月20日整改期满,仍有10家企业市政类资质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议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上述10家企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不得以不达标的市政类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附件:苏州市2021年第四季度资质(市政类)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未达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苏州市级许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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