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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查,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情形,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我局决定对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福建富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通报,并计入信用监管行为P5一次(P类,招投标管理部分)。
上述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投标保证金没收工作,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再次出现类似情形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其他出现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情形的企业,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分批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行政处罚等处理。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引以为戒,主动学习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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