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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对我市范围内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检查共3家企业涉及7项资质(详见附件)不符合资质动态核查标准,责令2023年11月28日前整改到位;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相应资质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我局将定期集中公布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名单,整改到位后的企业方可承接新工程项目。
附件: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资质清单.xls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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