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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公安局(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建立全省城镇燃气事故分析风险防范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建立我市城镇燃气事故分析、风险防范以及会商研判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全市城镇燃气事故分析风险防范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信息通报,促进形成全面沟通、信息共享、及时高效、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综合监管水平,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二、成员单位及联络机制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7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实行联络员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行业)有关燃气安全工作的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名同志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相关工作。
三、会议召开形式
市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负责邀请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
各县(市、区)联席会议由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
特殊情况或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提请研究相关工作时,联席会议可临时召开,参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统计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事故有关信息,综合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统筹协调燃气安全工作,分析燃气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任务,提出相关问题并及时研究部署解决对策。
(三)梳理和协调燃气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补齐短板、填补漏洞,完善燃气管理各方面工作。
(四)研究解决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隐患。
(五)其它需要会商的内容。
五、其他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管理合力;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通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重大事项。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辽阳市公安局
辽阳市交通运输局
辽阳市商务局
辽阳市应急管理局
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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