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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明确我局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1-17 1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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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明确我局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住建〔2024〕257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工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我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等文件要求中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汇总整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内容

    市住建局负责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重组合并、注销事项:

    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选择相应事项,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并提出申请,企业申请采取信息填报、数据关联比对与要件材料上传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及事项申请方式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 11 号)。

    2.申报材料。办理资质新申请(增项)事项的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后与营业执照、技术负责人(经历、个人业绩)、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申报材料一并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主要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办理资质简单变更事项的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企业资质信息变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后与新旧营业执照等材料一并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资质注销事项的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注销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后与《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等材料一并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

三、资质延续

    1.持有市级许可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届满90日前,就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按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向市住建局提出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出延续申请的不予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市住建局对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申请的资质不满足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的,不批准相应的资质延续。不被批准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再次提出延续申请。

    3.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应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指导服务和资质证书延续的基本信息核查等工作,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诚信管理

    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各级住建部门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进行处理。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同意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等文件规定,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好资质证书的换领和延续工作。

附件:(附件1-2下载)

    1.市级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申报材料清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级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资质类别

主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1.完整、准确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

企业净资产达到2500万元以上(由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比对)。

4.办公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5.技术负责人有关材料:

(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履历记录,包括任职时间、职位等内容);

(2)学历证书、工程序列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实验室负责人有关材料:

(1)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工作履历记录,包括任职时间、职位及工作内容);

(2)学历证书、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职称人员等有关材料:

(1)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混凝土实验员(不少于4人)的学历证书和实验员证书。

8.技术装备(企业自有,并提供购置发票原件):

(1)1台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并具有混凝土实验室;

(2)10辆混凝土运输车辆;

(3)2台混凝土输送泵。

9.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书等。

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需对办公场所、实验室、生产场地等进行现场核查。

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1.完整、准确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

3.企业净资产达到400万元以上(由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比对)。

4.办公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5.技术负责人有关材料:

(1)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履历记录,包括任职时间、职位等内容);

(2)学历证书、工程序列中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完成业绩录入及指标细化工作)。

6.职称人员等有关材料:结构、机械、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7.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的技工证书。

8.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书等。

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需对办公场所等进行现场核查。

3

施工劳务

1.完整、准确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

3.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综合服务平台会自动比对)。

4.办公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5.技术负责人有关材料:

(1)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履历记录,包括任职时间、职位等内容);

(2)学历证书、工程序列中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工证书。

6.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的技工证书。

7.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书等。

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需对办公场所等进行现场核查。

备注:

    1.上传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申报材料为原件扫描件。

    2.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

附件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

0519-86900583

溧阳市住建局

0519-87330005

金坛区住建局

0519-82695112

武进区住建局

0519-86310409

新北区住建局

0519-85175621

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

0519-89863234

来源:常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1月17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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