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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中科化物(大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164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4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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