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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准入清出机制,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0〕43号)要求,市住建局对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的64家企业(88项资质)作出限期整改要求。
据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达标的64家企业(88项资质)整改情况核查反馈,截至2021年4月27日整改期届满仍有6家企业(6项资质)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第四季度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不符合资质标准的6家企业(6项资质)名单,按照建筑业资质许可权限分别抄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详见附件1),抄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详见附件2),建议建筑业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
上述6家建筑业资质不达标企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至新取得建筑业资质前,不得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附件:1. 苏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未达到资质标准的4家企业名单(省级许可)
2.苏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未达到资质标准的2家企业名单(苏州市级许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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