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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江西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通知20250116

发布于:2025-01-20 16: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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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测试专项共9个类别,分别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测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测试程序

(一)报名方式

1.个人实名认证。参加测试报名人员进入“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s://zjy.jxjst.gov.cn/),打开微信“扫一扫”识别页面右下角二维码,进入“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并与企业建立聘用关系。

2.企业组织报名。聘用关系建立成功后,检测机构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进入“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报名/检测人员实操考试报名”模块找到相应测试批次,选择已聘用的测试人员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由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在“江西住建云测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参加测试前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系统,打印“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参加检测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四)参加测试

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测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测试合格。检测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可补考一次,如第一次测试不合格,可在下一测试批次报名补考。如补考仍未达到合格要求,则本轮测试不通过。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者取消当批次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

1.检测知识测试。报考人员在指定考场实行在线机考,机考使用统一的测试管理系统,测试成绩由系统直接给出。

2.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在指定考场按专项类别由两名测试老师进行线下测试,测试成绩上传“江西住建云测试管理系统”。

(五)确认发证

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对每批次测试成绩进行初核后,在测试管理系统向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提交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同时上传测试情况报告和督考情况报告,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测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四、合格证管理

测试人员在通过检测知识、专业能力测试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扫码登录PC端个人服务平台,进入“我的考试”菜单,查询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合格者可点击进入“我的证书”菜单下载或打印《测试合格证》。

《测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检测技术人员应加强学习,确保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学习内容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检测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工程检测案例分析;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知识。检测技术人员每年学习课时不少于24课时。

检测技术人员应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在住建云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检测机构确认后,由测试管理系统自动检测学习时长,学习时长符合要求的,由系统自动完成《测试合格证》延期。《测试合格证》超过有效期或延期申请未通过的,《测试合格证》自动失效。

持证人员如工作单位变更,需登录“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提交单位变更业务申请,先与原任职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再与新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自动完成《测试合格证》单位变更。

五、有关要求

(一)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测试题库管理及《测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的发放,委托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相关具体工作。

(二)考场设置须满足标准化考场设置及相关专业技术要求。

(三)专业能力测试老师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技能突出、具有10年以上检测领域工作(教学)经验,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类别检测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公正、客观、严谨开展测试评价工作。

(四)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检测机构加强检测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方式可自主选择企业自行培训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单位)进行培训等。

(五)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应加强测试各环节的管理,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及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3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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