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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2年3月2日国家住建部新修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事务部(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邮政编码:110000,电话:024-2256547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fdcyb-scxjszx@shenyang.gov.cn。
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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