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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日(公示期5天)。如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或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科:0472-5220642
通讯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市住建局1505室
邮政编码:01403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 意见 |
1 | 包头市鑫浩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增项) | 拟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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