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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宽进、严管、重罚”资质管理机制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交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1782)。
四、对公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23年第25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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