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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主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着力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等方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2021年6月,《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长期以来,丽水面临着城乡发展步调不齐、山区中心城市能级不高、城乡要素流通不畅等瓶颈问题,面对加快跨越式发展的紧迫现实,丽水市委以极富远见的“一带三区”构想,擘画出山区城乡发展新蓝图。近年来,丽水城乡格局在大破大立中悄然改变。市域一体化打破了“山”的阻隔。丽水市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走出具有鲜明山区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中心城市集聚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开始全面启动建设,以期通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创意农业产业化,将当地资源转化出来,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带动沿线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文旅融合,助力丽水“三生融合”,助力丽水东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所属行业领域为农林水利,项目自身能产生一定收益。
2.主要内容
(1)建设地址
项目地址:位于丽水市城东区块,好溪西侧。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以及园区配套道路,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银河路道路工程、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长岗背路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
(3)主要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0.0亩。项目包括种苗繁育大棚10.66亩,实验种植基地245.51亩,七彩稻田55.81亩,农区配套道路4186米,田间河道整治提升5000米,农业发展配套项目建筑面积47541平方米,生态停车场8000平方米,停车位共400个,农田喷灌滴灌工程1项,农田综合整治提升1项,园区环境综合整治4项等。
3.组织实施情况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为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建设局确定由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为业主单位,委托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4.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新增发专项债券1000万元,调剂往年发行专项债券8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2023年已下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支出6132万元,其中专项债资金支出6083万元,主要用于前期费用费、工程费用、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详见下表),项目在建中。
序号 | 项目费用 | 专项债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1 |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总可研费用 | 6 |
2 | 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 | 3065 |
3 | 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规划道路 | 851 |
5 | 银河路 | 368 |
6 | 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至寿元路) | 1793 |
合计 | 6083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2027年4月竣工,完成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工程、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工程、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银河路道路工程、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长岗背路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135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7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722万元、预备费6465万元、建设期利息8700万元。
2.阶段性目标
8个工程拟分三个阶段实施,详见表1-1:
表1-1:
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计划 |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
1 | 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 | 2023.9 | 2024.12 |
2 | 银河路道路工程 | 2023.12 | 2024.12 |
3 | 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 | 2023.12 | 2025.6 |
4 | 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 | 2024.1 | 2024.12 |
5 | 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 | 2024.12 | 2025.12 |
6 | 长岗背路道路工程 | 2024.12 | 2025.12 |
7 | 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工程 | 2024.12 | 2026.4 |
8 | 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工程 | 2025.12 | 2027.4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分析专项债券资金到位、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进展,核实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发现相关制度执行过程,特别是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规范资金预算、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为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本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重点核查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找、现场查看、调查问卷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整体情况。在收集、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设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40分)、项目产出(30分)三部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得分划分为四挡: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由评价组成员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平均得分,作出绩效评价结论。(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责任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实施单位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并具以实施,主要包括:
1.基于目标导向,借助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和统一的指标对资金使用的过程和产出进行综合性地测量和分析,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三大指标评价、打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2.收集查看项目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关资料,判断项目立项依据及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制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看会计凭证,抽查单位部分款项拨付记录,发放清单等有关资料核对,核查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项目资金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专项债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截留、虚增、挪用项目资金。
3.通过现场查看、查阅项目建设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等评价形式,全方位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实际绩效。了解群众对项目绩效的评价满意度,了解项目受益群体对项目实施体系、项目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查阅资料、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3分,评定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项目业主方、实施方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于2023年11月22日及时到位,使用基本规范,项目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绩效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1-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项目通过在丽水东部打造一个集创意农业、农业创客、农技创新等于一体的创意农业产业园,并进一步完善其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丽水创意农业集聚和农业“四化”,通过创意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进一步夯实丽水东部农业基础,提升创意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创意农业集约化发展,进一步推进丽水生态农业发展,提升丽水农业竞争力。因此,符合《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丽水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以及符合《丽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发展导向。
项目建设是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助力丽水乡村振兴的需要;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丽水共同富裕的需要;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丽水“三生融合”的需要。
(2)立项程序合规性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各项审批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于2023年3月作出了《关于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城镇[2023]59号),项目代码为2302-331100-04-01-990965,具体审批了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地点和用地、概算投资和资金来源等内容。具体实施时分子项目重新进行了可研报告、初设、概算的审核。涵盖了先期实施的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等6个子项目。
2.项目完成助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
期工作情况
(1)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
项目实施前,已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子项目在实施前均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及开工令。各项前期工作按要求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大部分子项目未出现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2)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
勘察、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均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项目正式开工前已取得符合要求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和各项证照。
3.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2023年专项债券投向主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大领域,并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农林水利领域,符合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项目申请的专项债券额度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相匹配。本项目概算投资为1357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8700万元,占51%(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7000万元,占49%,自有资金占比高。
4.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目标设立合理性
项目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但未设定阶段性绩效目标,因项目正在建设期,绩效目标主要以建设内容为主,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基本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目标设立明确性
项目在实施前进行了简单的绩效事前评估,设立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但未分年对项目设立阶段性绩效目标和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报告以年度工程计划作为阶段性绩效目标参考值,并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本项目2023年绩效指标评价指标体系。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丽水市建设局确定由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为业主单位,委托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实施单位和业主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建设项目的场址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其余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专项债券管理
(1)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均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按照专门设置的预算收支科目单独核算和全面管理。
(2)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专项债券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级财务制度,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财政局及时拨付到了业主单位;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未用于偿还债务及其它经常性开支。
(3)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性
本项目内含子项目有8项,原定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需求及拨付基本匹配。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度较高。2023年12月底前,专项债券总到位9000万元,2023年底已使用6083万元,预计2024年8月全部支出使用。
(4)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
本项目预计在 2027年4月完成项目建设,产生收益各类子项目将全面完成,2027年项目投入运营。根据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中对债券存续期预期收入的测算,本项目收入主要包括各类配套用房出租、广告位出租、停车位出租、充电桩充电服务收入等。本项目总收入180969万元,总成本26073万元,本项目可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的项目自身收益为154896万元;对应本项目融资到期本息总计117554万元,项目收益对融资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32,项目自身产生的收益能够偿还全部债券本息,偿债计划是可行性的,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预测合理。
(5)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
根据项目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预测项目各年度收支平衡,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和专项债券规模匹配。
(6)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
按照目前项目进度,项目原定计划2023年9月开工建设,实际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项目2027年4月可顺利竣工并进入运营期,项目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匹配度较高。
3.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
本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上进行公开,项目信息已按照规定及时、完整的更新。配套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目前项目尚在建设期,还未竣工决算,暂未形成资产。
2.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至2024年3月底,项目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设计、监理、施工部门配合较好,全部送检材料质量达标率100%。
3.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截至2024年3月底,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银河路道路工程等4个子项目在建中,其中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累计完成主体60%;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累计完成主体22%;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累计完成主体26%;银河路道路工程累计完成主体30%。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和长岗背路道路工程可研审批中。
4.项目建设成本情况
目前开展的子项目在建中,还未进行竣工决算,但从子项目的投资概算和施工合同造价情况看,项目建设成本应可控制在投资概算以内。
5.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在到位后也有序使用,支用期前后半年,没有出现闲置的情况,符合工程支付情况,同时未由于专项债券资金到处晚而影响工程进度。
6.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目前项目正在建设期,本项不予评价。
7.运营成本情况
项目尚在建设期,运营成本情况仅能根据财评报告进行分析。
根据投资计划,本项目在2027年4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产生收益各类子项目将全面完成,2027年5月项目投入运营。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财务评估报告对收入及成本进行了测算,其中本项目收入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停车及服务收入。债券存续期合计总收入180969万元。运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运营支出和各项税费。其中直接运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出租性管理成本、充电桩服务成本,约为24790万元;税费约1283万元。
财务评估报告对债券存续期运营成本的测算是有依据的,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预测合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综合效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带动当地交通、餐饮、娱乐、购物等相关行业的消费,有助于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就业人员,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为当地居民提供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楼盘,从而有助于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助于加快丽水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对加快推进丽水城市化进程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项目开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情况
通过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工程建设,将为丽水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完善周边基础设施,也大大提高了周边交通和生态环境,周边地块投资强度已经明显增加。
3.项目支持国家及本地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加大对农业创意的投入,加快推动产业优势形成,打通乡村振兴“毛细血管”,切实助推丽水城东农村经济发展,将当地资源转化出来,围绕丽水市“一带三区”空间格局发展战略,进一步助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成果及经验做法
1.组织到位,制度先行。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承担丽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为了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公司项目内容多,技术难度大,施工面广等特征,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规定了项目内部审批、资金财务管理、考核等细则,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了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有序推进。
2.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专项债资金使用。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严格执行专项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设立项目专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审核力度,在项目主管单位核拨资金和实施单位拨付资金两个环节进行资料双重审核,同时提高资金拨付时效性,确保支出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度。
六、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监管有待提高
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在实施中存在未定期采集项目实施的过程资料,未定期组织开展工地监督、检查工作等情况,实施单位对项目进度、问题等信息掌握不够深入。项目业主单位对实施过程监管有待提高。
2.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由于子项目道路工程为线性工程,前期地勘作业范围有限,地下地质条件难以全面掌握,施工原地形地貌也存在不确定性,在前期施工图阶段无法准确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在项目实施阶段发现部分地质条件变化或地形变化导致部分土石方工程变更,影响项目造价控制及工程进度,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3.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项目主管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事前绩效未设定阶段性目标和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在各年年中进行期中监控,缺少了项目期中考核反馈机制,不利于主管部门开展对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的适时督查或做出必要合理的调整,项目精细化管理存在不足。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七、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1.深化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建议项目责任单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归集项目资料,加强项目监控;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2.加强项目前期设计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在施工图阶段组织现场勘察,及时发现地形地貌变化情况,提高概、预算编制准确性,尽量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的发生。同时,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对工程材料、质量和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
3.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各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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