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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梅州市住建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于:2025-03-17 1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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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3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8次,不断强化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加快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上。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一)抓绿色节能发展,推进绿色低碳行动。一是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全市66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023年度能耗情况调查统计,获得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60万元对丰顺县供电局办公大楼、丰顺县留隍镇周转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奖补。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设计建设面积共252.39万平方米,设计总装机容量504.9兆瓦。丰顺县、蕉岭县被省住建厅确定为我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确定试点建设项目398个。二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编制《梅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全市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面积321.9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90%。推动1家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通过省绿色建材认证。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三是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印发《梅州市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建设绿色农房,全市使用装配式建筑面积共30.6万平方米(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10.44万平方米)。四是推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持续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应用,2024年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达753万吨,散装率约达50%;预拌混凝土产量350.22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产量21.09万吨左右,摸排整治并关停59处违法经营混凝土搅拌场所。

(二)抓扬尘油烟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城镇燃气监管。制定《梅州市深入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梅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APP”开展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企业14339家,发现并完成整治隐患3432个。二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常态化开展“马路市场”等流动摊档市容“六乱”管理、整治143086宗(乱搭建589宗、乱摆卖129280宗、乱堆放4836宗、乱拉挂2916宗、乱贴画5294宗、乱开挖171宗),做好城区约456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受理市容环境卫生问题9.1万宗,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置轻微问题1.58万宗,督办催办1736宗次,总处置率97.82%,城区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加强建筑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六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共检查在建工地126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10份,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教育、整改违规运输车375辆、工地369宗(次),督促整改不按要求净车出场、密闭不标准、污染路面等行为410次,清洗污染路面约15.1万平方米;作出行政处罚39宗,罚款约3.27万元,有效遏制了工地运输车辆(泥头车)道路“扬、撒、漏”行为。四是抓噪音、油烟治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污染的监管处罚,全市共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投诉2402宗、施工噪声投诉390宗、油烟污染类投诉1090宗,努力让城区环境更“净”一步。

(三)抓供排水和水体治理,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提高供水系统效能。印发《梅州城区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围绕“两重”工作部署及国债资金支持政策机遇,统筹各县(市、区)12个城市(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打包申报梅州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获得国债资金6.3亿元,为推进供水系统提质增效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印发《梅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梅州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新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管网74.88公里、改造管网143.31公里,新建镇级生活污水管网43.685公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一步提高。完成安流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6万立方米/日;设计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的大埔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正式投产运营,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0万立方米/日,达标处理城市(县城)生活污水19.09万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污泥45954.19吨。三是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印发《梅州市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巩固兴宁市东排沟、西排沟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力争早日实现“长制久清”。成立专项督导组到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实地检查县城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督促加快推进10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整治2处,拟于近期开展成效评估;正在推进整治5处,开展前期工作3处),确保2025年底前消除县城黑臭水体。

(四)抓垃圾收运处理,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印发《梅州市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指引》,建立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规范长效机制。紧盯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水平提升,建成在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和焚烧处理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共计2750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104.72万吨,其中焚烧处理100.64万吨,填埋4.08万吨,焚烧处理率达96.1%。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置居民小区分类投放设施约2270个,提升改造分类投放点约1215个,创建示范小区20个,基本实现全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梅州城区可回收物约150.43吨/日、厨余垃圾分类处理量约60.22吨/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4.22%,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5.85%。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开展季度技术指导。在第一季度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中得分66.5分,保持第二档水平。三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运营管理,建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9座,不断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排查施工项目285个、运输单位54家、施工工地回填项目36个,消纳场21次、资源化利用厂5次,发现建筑垃圾处理去向不明工地3个,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工地7个。开展执法检查1536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567宗,整改549宗,罚款57宗共4.1万元,通过精准有力执法,严格管控排放源头和规范收运处置。四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全力推进投资5048万元处理能力100吨/日的梅州城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投资1.7亿元处理能力150万吨/年的梅州城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长沙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均已投入运营。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根据2022年9月《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有7项,其中:全市共性任务1项、牵头整改具体任务3项、配合整改任务3项。至目前,已验收销号1项(省问题清单序号16)、达到时序进度4项(省问题清单序号1、17、49、51)、已完成整改2项(省问题清单序号12、46)。具体整改推进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一、广东省有些地市和部门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抓得不够紧,推得不够实,在统筹协调、责任担当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有些市县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缺少方法,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工作落实“时冷时热”。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地方和领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省问题清单序号1)

整改进度:达到时序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4年,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月20日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5月22日在山东考察、5月27日、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6月18日至19日在青海考察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讲话精神,要求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着力加快梅州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生态底色、增创发展优势,全面推进梅州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任务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虽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显,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务未完成,建设推进的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设施闲置坏损等现象较为普遍。(省问题清单序号12)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已于2023年6月印发出台了《梅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按照整改方案,2021年-2025年全市需完成新建镇级生活污水管网180公里。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完成新建镇级污水管网196.19公里,完成率108.99%。

(三)整改任务七、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处理生态环境管理新问题上责任意识不强,统筹不力,魄力不足。近年来,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质,改变河床形态,威胁行洪和航道安全,对水生生物栖息繁衍带来不良影响。省直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主动作为不足,既没有充分行使各部门现有职能严厉打击,也没有研究如何加强规范引导。有关地市和部门虽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但执法效果欠佳,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作业船只和监管部门“打游击”现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省问题清单序号16)

整改进度:已验收销号。

整改措施及成效:咨询市水务局,该项工作已于2023年底验收销号。

(四)整改任务八、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缺口。近年来,广东省大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污水管网仍存在较大缺口,污水处理效能还不高。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为67.2%,其中韶关市、肇庆市等7个地市收集率低于30%,最低的云浮市收集率仅为19.9%。(省问题清单序号17)

整改进度:达到时序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完善规划。2023年6月,我局印发《梅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督导各县(市、区)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收集效能和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设施完善。2021年至2024年,全市对照整改任务,已提标改造城市(县城)生活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新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管网355.11公里,完成有关整改任务目标;已新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五华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大埔县第二水质净化厂),剩余2.5万立方米/日(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正在进行特许经营投资方招标,力争2025年4月底前开工、2025年底前完工。三是推进提质增效。指导梅江区(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完成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摸清管网错混接和缺陷问题情况,有序推进老旧缺陷管网更新改造,提升污水治理效能。

(五)整改任务十一、部分地市渗滤液处置短板突出。全省积存垃圾渗滤液高达166万吨,一些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线监控上弄虚作假。2018年以来,全省18家垃圾填埋场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被屡次查处。(省问题清单序号46)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兴宁市黄泥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1年11月底新增一台渗滤液处置设施(300吨/日),全市填埋场渗滤液总处理能力达1850吨/日,基本能够满足填埋场现有产生渗滤液的处理需求。经排查,全市现有填埋场渗滤液积存已降至警戒线以下,未发现外渗隐患。

(六)整改任务十二、一些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污染,全省113个垃圾填埋场中有26个存在地下水超标问题。清远市8个垃圾填埋场中就有5个地下水超标,其中佛冈县垃圾填埋场2020年3月填埋区防渗膜破损,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此次督察进驻时,氨氮浓度仍高达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94.2倍。(省问题清单序号49)

整改进度:达到时序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丰顺县五斗种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封场维护和渗滤液全量化综合处理项目”渗滤液MBR处理系统改造和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安装已完成并于2023年2月正式全面投入运营,改造后填埋场积存渗滤液液位稳步下降,周边地下水水质逐月改善,根据2024年10月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填埋场特征性污染物指标均已达标。蕉岭县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问题分析、方案制订,按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原简易填埋场渗滤液抽排、填埋区雨污分流和HDPE膜检查等工作,并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地下水水质逐渐好转,根据2024年12月检测报告显示,填埋场特征性污染物指标均已达标。

(七)整改任务十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亟待加强。2018年以来,广东省重点部署了39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其中中山市绿色工业服务等6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尚未建成,进度滞后。已建成的33个目前也尚未发挥应有效用。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区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铝灰渣处置能力不足,贮存量分别高达6.7万吨、7.1万吨。(省问题清单序号51)

整改进度:达到时序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梅州市现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总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其中,五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容量40万立方米飞灰填埋专区,兴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容量65万立方米飞灰填埋专区(已建成一期,容量29万立方米),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飞灰送至奇龙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目前全市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均能安全处置。

三、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市住建局推进落实梅州市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共8个主要方面14个具体问题,其中:牵头汇总13个、协助整改1个。至目前,经自查已完成整改3个(序号32、37、38),正在推进整改11个(序号2、9、14、15、16、17、19、31、33、34、35)。具体整改推进情况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攻坚硬任务推进不够有力方面(序号2)。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管网缺陷排查整治。指导丰顺县完成县城排水管网普查,探查管线点7290个、管线长度89.04公里,发现管网缺陷134处,完成整治21处。二是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指导丰顺县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将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从4万立方米/日提高至5万立方米/日,正在办理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推进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指导丰顺县推进2025年新建县城生活污水管网11.41公里、改造11.34公里,启动编制《丰顺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化整治方案》,加快推进一批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提高生活污水管网截污效能,防止污水溢流。四是推进镇村区域管网建设。推进汤南水质净化厂(3000立方米/日)建设,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形象进度66%;汤西镇污水处理站(2000立方米/日)及配套管网(58.3公里)建设工程已完成土地征收、项目招投标,正推进用地审批。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还有短板(序号9)。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3月11日,印发《关于常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二是优化垃圾收运网络。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优化收运路线,提高垃圾收运效率。三是加强垃圾收运监管。建立健全垃圾收运监督管理机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五边”(路边、水边、村边、‌山边、景区边)的环境整治,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垃圾堆积现象。

(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普遍较低方面(序号14、15、16、17)。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快推进管网普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完成建成区排水管网普查,梅江区(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已完成管网普查。二是补齐污水管网短板。2024年全市新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管网74.88公里、改造管网143.31公里,持续推动管网建设并纳入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三是提升污水系统效能。按照《梅州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健全“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工作机制,推动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至2024年底,梅州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39%。四是提升镇级污水设施处理效能。指导各县(市、区)抓好问题管网排查,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并加强运营督导。至目前,全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48座2023年平均进水COD浓度低于60毫克/升的设施中已有19座已达到60毫克/升,21座运行负荷率低于30%的设施中已有7座达到30%。梅江区长沙镇、平远县八尺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平均进水COD浓度分别为13.7毫克/升、34.94毫克/升。

(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不够方面(序号19)。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督促兴宁市加强东排沟沿线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污水、垃圾排放问题。根据《兴宁市城区污水干支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规划方案》,分片区完善建成区污水支管建设、扩大生活污水管网覆盖面。平远县结合城区污水和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对湖滨东路221—1号左岸、大东路93号下游10米左岸等排污口进行整治。五华县对截污口上游的人民公园管渠进行改造,通过新建挡水墙减少人民公园湖水外溢至滨江路上游污水箱涵,消除污水溢流现象。

(五)饮用水保护及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方面(序号31)。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配合市水务局指导兴宁市推进整改,目前正推进实施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预计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六)生活垃圾收运监管处置存在漏洞方面(序号32、33)。

整改进度:序号32经自查已完成整改,序号33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营监管(序号32)。对梅州市奇龙坑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平整重铺,并铺盖HDPE防渗膜,加快渗滤液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机器调试及运营,调节池水位已降低至安全警戒线以下。指导平远县实施山布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露天渗滤液调节池加装液面浮盖膜项目,加快渗滤液处理,调节池水位已降低至安全警戒线以下。二是抓好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序号33)。指导梅江区、兴宁市对7座问题中转站建立渗滤液转运台账,加强日常作业管理,将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置,并加强监督管理;争取上级资金,加快中转站设备改造。

(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粗放方面(序号34、35)。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印发《梅州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梅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等4个规划方案,补齐我市建筑垃圾制度缺陷短板;指导各在建工程、居民装修等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按要求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梅江区、大埔县消纳场已投入运营,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建筑垃圾消纳场负荷率。二是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指导兴宁市抓好建筑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完善土地流转、加快报建等手续,完成场内规范管理,配套场内污染防治措施。指导丰顺县完善五斗种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环保、水保竣工验收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于2025年1月14日取得了梅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许可证。完成运营方人员培训,规范日常管理,做好场地控尘管理。

(八)污水处理行业进水在线监测工作监管力度不够方面(序号37、38)。

整改进度:经自查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完成江南水质净化一厂、五华县城水质净化厂进水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动态运营管理,水质检测信息准确、完整;对大埔县三河旧寨污水厂运行报表系统进行完善;梅县区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按要求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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