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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质安〔2025〕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5年1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访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1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访,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大足区钻豹(重庆)智慧绿色电动车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为重庆钻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文卫;施工单位为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吕超;监理单位为河北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罗辉。
主要问题:一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上岗。二是移动式操作平台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三是悬挑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无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工及安全职责的相关内容,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通用条款第六条情形。四是外墙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五是楼层内违规使用简易吊机进行物料吊运,不符合《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版)》第18项有关规定。
(二)南岸区中建壹品·南滨星光城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为重庆铜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袁伟;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城建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瑛邑;监理单位为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付忠。
主要问题:一是搭设高度超过8米的钢管扣件模板支架,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二是5#楼南侧边坡未按照专项方案分层开挖及支护,存在超挖且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三是5#楼三层顶板在浇筑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范要求情况下,提前拆除部分模板支架。
(三)永川区绿佳电动车整车及配套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为绿佳新能源技术(重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春林;施工单位为天津旭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志平;监理单位为重庆春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蔡祖霞。
主要问题:一是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无特种作业人员分工和安全职责等相关内容,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通用条款第六条情形。
二、问题分析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项目和区县,在项目自身管理和属地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项目自身管理方面。一是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未组织专家论证、危大工程监理旁站不到位等。二是安全管理行为存在缺陷。参建单位未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在岗履职的通知》配置安管人员,部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三是隐患排查意愿和能力不足。部分参建单位未有效结合“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学习执行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较为突出。
(二)区县属地监管方面。一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日常检查不深、不细,隐患整治只重“点上”整改,不重“面上”举一反三。二是新标准宣贯不到位。部分区县未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深入宣贯,属地企业和项目掌握执行有偏差。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抓好点上问题闭环处置。对暗访移交的问题,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隐患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我委暗访检查工作专班。
(二)举一反三,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效。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和关键岗位人员责任,结合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主要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同类问题“屡查屡改、屡改屡犯”。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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