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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工程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市主体在建项目及阜城市政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有关单位质量行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施情况、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和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预拌混凝土、钢筋、保温等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情况、见证取样试验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2024年3月(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检查方式
(一)对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城南新区及阜城市政项目各抽查2个在建项目。
(二)本次检查分为两个检查组。第一检查组检查颍上县、阜南县、阜阳经开区、颍东区、颍泉区,第二检查组检查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颍州区、城南新区及阜城市政项目。
(三)建筑原材料和实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测。
四、检查要求
(一)各受检工程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积极开展自查,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消极应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及市工程质监站各监督分站、监督三科、市政科提供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形象进度、建筑面积、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并于3月8日前报市工程质监站监督二科。
(三)对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对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并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移交行政处罚,查处结果全市公开通报并上报省住建厅、省质安总站。
(四)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相关廉洁自律要求,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及邮箱:0558-2568302, JDK2568302@163.com。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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