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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1-13 04: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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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印发的《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建建发〔2023〕2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59号),我局开展了全市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核查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信息进行核查。重点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现有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保持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核查。

本次核查共抽查了20家施工企业,其中,合格企业1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9家(名单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核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只重视前期资质报批不重视自身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企业的净资产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二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各类人员未按资质标准配置齐全;三是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

三、处理意见

我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自限期整改通知书发放日期起,限期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分立、合并等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请各县(区)住建局及时通知企业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整改工作,并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切实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

附件:2023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不合格企业汇总表.wps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情况的通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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