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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与设计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3〕1号),结合我市具体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研究编制工作,开展绿色低碳相关课题研究,牵头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组织编制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做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组织编制实施《厦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并做好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三、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施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定品质,把绿色建筑纳入定品质指标并实施监管。开展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任务指标。
四、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耗动态监测。完成厦门市2022年度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纳入统计范围,统计居住建筑不少于600栋,中小型公共建筑不少于400栋。
五、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房屋拆除工程实施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拆除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拆除项目,鼓励业主(代建)单位采用移动式设备现场处置建筑废土,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全年完成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不少于260万吨。
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相关建设科技项目研究不少于6项,用于支持建筑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健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调节能等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建设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住建部绿色建筑创新奖。
七、做好宣传推广。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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