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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标〔2025〕8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工作的通知》(内建标〔2024〕188号)等要求,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将“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等6项工程项目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要做好服务工作,加大支持力度,督促申报单位和试点项目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各项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成果。
二、各申报单位和试点项目要严格落实申请试点项目的具体目标和各项指标,细化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相关技术应用,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和数字化交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我厅将定期组织对申报单位和试点项目的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成功经验和技术予以推广,对工作进度滞后、未达到申报指标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并在全区通报。
联系人: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王丽君
联系电话:0471-6944435
联系人:绿色研究发展中心曹海龙
联系电话:0471-694505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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