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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行应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冀建质安函〔2025〕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24〕43号)要求,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电子证照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25日起,我省范围内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版式的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版证书。核发、换发全国版电子证照后,原纸质证书自动失效。
二、运行平台
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应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网址:http://218.11.14.35:10901/default/)”办理并取得相应电子证照。
三、业务办理
(一)新申请备案业务:自2025年1月25日0:00起,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可登录“省安管系统”中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模块,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业务办理流程不变(详见附件)。
(二)未使用的已备案设备换发电子证照业务:2025年1月24日24:00时前在“省安管系统”中已办结并取得河北省备案编号的设备,产权单位按照要求对设备信息进行补录(住建部电子证照备案信息内容多于我省原信息登记内容)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生成具有设备唯一编号和二维码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电子证照。
(三)正在使用的已备案设备换发电子证照:2025年1月24日24:00时前办理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继续有效,待使用登记注销(办理了拆卸告知手续)后,产权单位按照“(二)未使用的已备案设备换发电子证照业务”流程进行办理。自2025年1月25日0:00起,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业务时,安拆单位、使用单位只能选择取得全国版备案证书电子证照的建筑起重机械,未取得全国版备案电子证照的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在“省安管系统”中办理相关业务。
(四)业务提醒:截至2025年4月底,产权单位应当完成所有原备案设备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补录工作。2025年5月1日起,未在“省安管系统”完成信息补录的建筑起重机械,系统将及时提醒,如不补录,将在30日后自动清理相关信息,相关责任自负。
四、证书应用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登录“省安管系统”自行查阅、下载电子证照,并可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进行扫码验证。在全面启用电子证照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设备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应当认可并核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电子证照,要求设备使用单位将打印出的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附着于该设备侧面便于查看的位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加强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谁制发、谁校核”原则,切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电子证照信息的校核、纠错。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省安管系统”信息填报要求及系统提示,认真核查企业、项目填报信息,严把信息填报关口,对存在信息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校核未通过等情形的业务申请,指导重新办理。
(二)全面推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电子证照的推行工作,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没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各类开发区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审批权限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取得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证书的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授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授权,通过“省安管系统”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制度。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起重机械各相关单位按照建筑起重机械电子证照申办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负责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电子证照申领和系统中已有设备的信息补录工作,产权单位要按照“省安管系统”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各参数信息,并对本单位在“省安管系统”中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资料进行整理,对已报废或转让的建筑起重机械及时注销。
“省安管系统”将定期对系统中未补录信息且超过一定年限的设备进行提示、锁定和清理,定期统计并公布各地设备使用和闲置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要对进场待安装的起重机械是否取得备案电子证照进行核验,督促未取得电子证照的设备产权单位尽快换发全国版备案电子证照。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电子证照,负责在安装告知环节认真填写设备安装相关信息。
联 系 人:李江涛(电话:0311-87908062);
技术支持:张鹏怀(0311-87881111 18131129130)。
附件: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0日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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